公司現有部分閑置資金,尋優質項目股權合作。 一、投資條件: 1、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,屬于國家允許和鼓勵的項目。 2、合作項目必須具有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可行性條件。 3、合作項目必須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顯著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; 4、項目方所提供的資料、相關法律文件必須真實合法。 5、企業或項目在合作條件上必須是成熟的; 二、投資標準 1. 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 2. 合作項目必須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較強的盈利能力 三、投資方式 1..投資合作:采用“固定回報”的方式 固定回報率在15-18%,具體3-5年限 、額度及風險而定 2. 股權投資:按投資比例企業出讓股份,共擔風險,共享利潤 四、企業提供項目(企業)的可行性資料 ,相關細節及整體操作程序,可來電詳細咨 (另聘各省市商務代表 高薪 傭金提成)18792188801 蔡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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